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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大興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兩起涉老詐騙案件,對16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十二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018年至2021年7月間,被告人王某先后以其設(shè)立的兩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名義,聘用被告人魏某、龐某某等14人,通過向不特定人群撥打電話等方式,以可代為高價出售藏品等為誘餌,收取鑒定費、保證金、藏品收購費等費用,騙取王某某、鄭某某等90余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280余萬元。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魏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gòu)事實,騙取多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詐騙罪,依法分別判處這15人十二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外,2019年8月至2019年11月,被告人張某某任職王某公司前臺,參與詐騙被害人曲某某人民幣3萬元。2019年11月至2021年5月,張某某作為王某公司業(yè)務(wù)員,騙取被害人李某、董某某共計人民幣4.1萬元。最終,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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