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熱點,哪里就有老胡。
近日,針對熱播劇《狂飆》中演員含笑曾是吸毒人員一事,胡錫進在今天給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應給含笑出路,允許他重回演藝圈,反對其復出的人,也有表達態(tài)度的權(quán)利。
原文如下:
(資料圖)
2009年因吸毒栽大跟頭的藝人含笑出現(xiàn)在了熱播劇《狂飆》中,被揪出,并引起軒然大波?!犊耧j》劇組迅速刪除了涉及含笑的相關(guān)片段。已經(jīng)戒毒10年的含笑該不該被永久封殺,輿論給出了不同意見。
支持永久封殺和認為應該給劣跡藝人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機會的聲音都找到了依據(jù)。前者援引的是廣電總局2014年的一則加強管理的通知,其中一條明確寫道:“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gòu)要堅持正確導向,不得邀請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與制作廣播電視節(jié)目?!闭J為應該給出路的人則援引《禁毒法》第52條:“戒毒人員在入學、就業(yè)、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視。有關(guān)部門、組織和人員應當在入學、就業(yè)、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面對戒毒人員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幫助。”另外還援引《監(jiān)獄法》第38條:“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quán)利。”
鑒于含笑出戒毒所已經(jīng)10年,特別是他做過北京市戒毒形象大使,而且沒有再被發(fā)現(xiàn)有吸毒行為,老胡個人主張社會應當把他作為改過自新者對待,給他出路,包括允許他重操演藝職業(yè)。公眾接受不接受他,由市場來決定。
我注意到,這次恰恰是公眾,也就是市場的輿論力量反對含笑在《狂飆》中擔任角色,劇組大概也是很擔心電視劇的后續(xù)播放效果受影響,而斷然與之切割。含笑并沒有被“徹底封殺”,比如他保持著社交媒體賬號,希望通過真誠的道歉表現(xiàn)贏得公眾原諒。因此這一次含笑被逐出《狂飆》,應當說首先是輿論博弈中反對他的公眾意見占上風的結(jié)果。
我認為,所有反對含笑復出的人都有表達態(tài)度的權(quán)利,公眾把對吸毒的痛恨聚焦到阻止含笑復出上來,這樣的市場博弈結(jié)果接受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不過,占上風的意見不一定就是對的,老胡在尊重這個結(jié)果的同時,也想表達我的一些個人看法。
我是認為,對毒品當然要零容忍,禁毒永遠都在路上,這毫無問題,老胡堅決支持。但是如何對待一個做了戒毒形象大使并且10年來沒有再被發(fā)現(xiàn)吸毒的藝人,我認為這是另一回事。鼓勵犯了錯的人在哪跌倒,經(jīng)受應有且足夠的處罰后在哪再爬起來,對悔過者給予必要的包容,我認為支持這樣的社會原則與打擊毒品同等重要。
我們的社會總體上治理嚴明有序,正能量占據(jù)絕對優(yōu)勢。與此同時,我們要增加正能量的感召力,而不讓這種感召的空間被管制和壓制力簡單取代。這是我們社會寬松和自由保持必要供給的基礎(chǔ)條件之一,只有這樣,我們的社會才能夠有自凈力,并且保持活力,孕育更多的創(chuàng)造性。我當然不是說要有吸毒等犯罪的寬松和自由,對它們必須零容忍。我是認為,含笑14年前吸毒被抓,進戒毒所三年,其聲譽也遭到毀滅性自殘,付出了沉重代價,在這之后他愿意悔過自新,而且做了戒毒形象大使,此時如果能夠允許他重返演藝圈,展現(xiàn)的恰是正能量的感召力。這樣做是社會有秩序和有包容的平衡,體現(xiàn)的是既嚴厲又有溫度,更能夠激勵所有人,包括失足者進步。
一種相當普遍的看法認為,對劣跡藝人、尤其是曾經(jīng)吸毒的藝人終身封殺不意味著不給他們出路,他們可以做重返演藝圈之外的任何其他事情。我認為,這種做法發(fā)出的信號就是永不原諒。一些人可以堅持這樣的意見,主流輿論在特定時候也可以這樣做,但是我們的輿論場不應該長期形成這樣的公共態(tài)度。世界上沒有其他社會的演藝群體全部由沒有劣跡前科的藝人組成,我認為中國輿論場可以在必要時呼吁“嚴打”,但不能把它作為世界唯一的長期要求。當我們試圖形成幾無道德瑕疵的演藝群體時,很可能會從這個方向上為促成社會過度體制化、管制化添一把未必是我們初衷的推力。
我想說,從長遠看,這樣做肯定不符合我們每一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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