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不達購物標準不給游客房卡”的視頻在網上引發(fā)熱議。據知情人稱:“該旅行團團費為398元,大部分游客年齡在70至80歲,報名時工作人員雖然告知大家這是一個購物團,但未提到有最低消費標準。直到旅途第二天,導游才宣布每人必須消費滿400元,否則不給房卡,因此與團內一游客發(fā)生沖突。”
對此,該旅行團的導游稱:“是因為對方僅花費了100元,消費金額過低導致?!辈⑶疫€補充強調:游客們所交團費甚至不足以承擔酒店一晚的費用,因此,行程表中雖未明確標明有“最低消費標準”,但游客們應該是“心知肚明”,“但凡有正常思維能力的人,都知道要履行購物義務的”。
【資料圖】
一定程度上,該旅行團導游講的是購物團“潛規(guī)則”,也就是基于“398元”、“7天6晚”、“三座城市”、“十余個購物點”而言的。合理嗎?單純地算賬,好像也是合理的。但問題是,這種合理只是建立在未明確標明有“最低消費標準”和游客們應該“心知肚明的”基礎上,否則就是不成立的。
只是就“跟團游”來講,既然已經上升到消費層面,那么所謂未明確標明有“最低消費標準”和游客們應該“心知肚明”的說法顯然是站不住腳的。因為我們很清楚,“明碼標價”是商業(yè)行為的底線,沒有這個大前提作為基礎,那么交易雙方陷入沖突自然是難免的。
實際上,官方口徑層面不允許搞“低價團”已經很多年了,但是現狀還是“年年報年年查,年年查年年報”。雖然直接的觀感是“監(jiān)管不力”,但是究其根本我們會發(fā)現,消費者“抱著貪便宜的心態(tài)”才是主要癥結。
之所以這樣講,并不是說導游強制購物沒毛病,“監(jiān)管不力”不存在,而是想說只有游客不再抱貪便宜的心態(tài),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陷入強制購物陷阱。從某種意義上講,導游強調游客們應該是“心知肚明”,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因為如果游客不購物,“398元”怎么可能支撐得起“三座城市”、“7天6晚”呢?
由此再去審視“但凡有正常思維能力的人,都知道要履行購物義務的”這句話,大概就能理解導游為何會明目張膽的耍橫。因為所謂“強制購物”并不是絕對的“強賣”,而是隱含著“團費不夠購物來補”的補充條款。
但普遍而言,這種條款都是“不言自明”的,尤其是團費嚴重支撐不起服務的情況下。基本上可以確定就是“購物團”,而且是有“最低消費標準”的“購物團”。對于這種“購物團”來講,為何總青睞老年人,就在于老年人更偏重一站一地的觀光游,并且也有錢有閑。
當然更突出的一點是,很大一部分老人“貪便宜”心理較重。再加上“疫情之后”,旅游業(yè)強勢復蘇,類似的問題就呈現出來了。要知道,根據官方數據顯示,春節(jié)期間國內旅游出游3.08億人次,同比增長23.1%。實現國內旅游收入3758.43億元,同比增長30%。
單純地看數據,可能沒什么感覺。但是我們基于疫情期間出游的低迷,很容易能腦補出“疫情之后”出游欲望的報復性反彈和旅游從業(yè)者的草莽式經營。所以對于這個階段的強制購物來講,一方面是旅游業(yè)頑疾復發(fā)的問題,另一方面是強勢復蘇過程中難免存在階段性的秩序混亂。
所以接下來肯定是考驗監(jiān)管力度的重要階段。并且除卻官方要發(fā)力,作為旅游的體驗者也要發(fā)力。換句話說,雙管齊下,就算“購物團”難以徹底肅清,但是對于“不達購物標準不給游客房卡”這種事情應該會大幅度減少、甚至不再發(fā)生。
平心而論,面對因“強制購物”導致的沖突,不僅游客鬧心,作為旅游業(yè)的從業(yè)者、以及事發(fā)地的旅游形象,都是一種挫傷。所以說回“不達購物標準不給游客房卡”一事,不管游客再怎么有貪便宜的心態(tài),最先該被質問的還是導游的“強制購物”邏輯。
至于“398元”無法支撐得起“三座城市”、“7天6晚”的問題,也只能怪旅游業(yè)內部太把“低價旅團”、“購物團”這種商業(yè)行為想當然了,并且還是建立在逾越法律規(guī)則的基礎上。所以被聲討、被處理,也自然是咎由自取的。
不過總體來講,這些終歸還是極個別現象。只要參團的游客不再抱貪便宜的心態(tài),監(jiān)管力度又持續(xù)跟進,那么導游們也就很難再肆意耍橫了。說到底,敢耍橫還是因為有空子,只要零容忍,自然也就沒人再敢亂來了。
所以回到“不達購物標準不給游客房卡”的事情上,基于當前旅游復蘇背景看,更像是復蘇期無法回避的現實。也就是說,人們對于這件事情的聲討不只是沖突本身而言,還存在對旅游業(yè)重回常態(tài)的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