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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guī)范機動車停車場經營管理單位的價格行為,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會同相關部門起草的《北京市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近日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除現場用明碼標價牌或電子顯示屏標價外,機動車停車場和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還可以通過手機小程序、微信公眾號等網絡方式進行明碼標價。
征求意見稿對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的方式及內容提出了新要求。其中,本市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在相關場所出入口、收費地點等醒目位置,使用標價牌或電子信息屏等有效形式進行明碼標價;而各區(qū)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則應當在停車場起止地點的醒目位置,使用標價牌或電子信息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
除了現場標價外,征求意見稿還提出,倡導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各區(qū)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管理者通過官方網站、手機小程序、微信公眾號或移動端APP等網絡方式進行明碼標價,充分保障停車人的知情權。通過網絡方式進行明碼標價的,在網絡頁面標明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價格或者計價方法等有關內容,應當與現場標明的內容保持一致。
記者了解到,征求意見將一直持續(xù)至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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