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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向全市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發(fā)出《五一節(jié)假日及旅游旺季期間市場價格和競爭秩序的提醒告誡書》,告誡內容共計16條。其中,特別提示應重點防范賓館酒店、民宿等在預訂房間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毀約或者擅自提價等行為。
告誡書中提醒廣大經營者,要認真落實明碼標價相關規(guī)定。標價要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經營者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
賓館酒店、民宿、露營場所等經營者要嚴格規(guī)范價格和競爭行為,按規(guī)定明碼標價,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要切實履行價格承諾,重點防范電商平臺、直播銷售等渠道預訂房間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或者擅自提高價格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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