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孫宏陽)今天(11月9日),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公布“配置指標申請、京牌小客車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的資格審核結果的通告”。
按照指標配置流程,每年8月1日至10月8日提交的配置指標申請和京牌小客車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資格審核結果于當年11月9日公布。
申請單位、家庭和個人可登錄網(wǎng)站賬戶在申請表中查看或前往各區(qū)政府設置的對外辦公窗口查詢資格審核結果。
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申請人,應于11月23日前,根據(jù)申請表中的復核提示,按照審核單位設置的復核流程向審核單位提出復核申請,相應審核單位于12月24日前反饋復核結果。對審核部門做出的審核結果有異議但未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復核申請的,視為放棄復核,如需繼續(xù)申請,應重新申請。
據(jù)悉,今年還剩一次普通指標配置,將于12月26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