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6部門印發(fā)了《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第一個全面系統(tǒng)部署高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文件。
落實師德師風第一標準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首先就要強化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素養(yǎng),引導教師自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教育方針,增強自身責任感和使命感。
《指導意見》提出:一是強化高校教師“四史”教育,在一定周期內做到全員全覆蓋,引導廣大教師厚植信念情懷。二是推進常態(tài)化師德培育涵養(yǎng),將各類師德規(guī)范納入新教師崗前培訓和在職教師全員培訓必修內容,達到一定學時、考核合格方可取得高校教師資格并上崗任教。三是落實師德第一標準,將師德師風作為教師招聘引進、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導師遴選、評優(yōu)獎勵、聘期考核、項目申報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標準。四是嚴肅師德問題查處,建立健全師德違規(guī)通報曝光機制,依托政法機關建立的全國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庫,嚴把教師職業(yè)入口關。五是完善教師思政工作組織管理體系,充分發(fā)揮高校黨委教師工作部在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和師德師風建設中的統(tǒng)籌作用,加強思想政治引領。
“高校應以樹人為核心,以立德為根本,合力將師德師風建設要求貫穿到教師管理的全過程,引導廣大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中山大學黨委書記陳春聲說。
改革職稱制度,實行分類評價
遵循高校教師職業(yè)特點和發(fā)展規(guī)律,分類分層、科學評價,才能充分調動廣大高校教師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為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專門印發(fā)《關于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
完善評價標準。長期以來,高校教師職稱評價不同程度存在唯論文、唯“帽子”、唯學歷、唯獎項、唯項目等問題,對此,《意見》明確:不以SCI、SSCI等論文相關指標作為前置條件和判斷的直接依據;高校結合實際建立各學科高水平期刊目錄和高水平學術會議目錄;不得簡單規(guī)定獲得科研項目的數(shù)量和經費規(guī)模等條件;不得將出國(出境)學習經歷、人才稱號等作為限制性條件。
同濟大學黨委書記方守恩表示,意見破立結合,在破除“五唯”之余,還提出了具體舉措,建立新的評價體系,注重對履責績效、創(chuàng)新成果、人才培養(yǎng)實際貢獻的評價。
實行分類評價。按照教學為主型、教學科研型等崗位類型,根據不同學科領域、不同研究類型等,建立分類評價標準,有針對性地評價不同類別教師的實績、貢獻,尊重人才個性化和多樣化特點。
“針對不同學科、不同崗位的特色和規(guī)律,細化分類評價體系。這樣才能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讓各類人才都能脫穎而出。”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龔旗煌表示。
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激勵機制
“《指導意見》把推進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作為整體改革的突破口。”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任友群介紹,要完善高校教師聘用機制,高校根據有關規(guī)定和辦學實際需要,自主制定教師聘用條件,自主公開招聘教師;要加快高校教師編制崗位管理改革,實施崗位聘期制管理,進一步探索準聘與長聘相結合的管理方式,落實和完善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聘用機制;要推進高校薪酬制度改革,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探索建立高校薪酬水平調查比較制度,健全完善高校工資水平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高校內部收入分配激勵機制,充分發(fā)揮收入分配政策激勵導向作用。
西安交通大學校長王樹國表示,《指導意見》極大程度優(yōu)化了教師人才發(fā)展的環(huán)境,為探索打造高質量發(fā)展、充滿活力、具有韌性的教師隊伍建設提供了政策依據。(記者丁雅誦)